2013年1月17日星期四

诸党造业堕地狱,做官不如无官好


 

 

 十方一切诸国王  正法化人为圣主

 国王福德为最胜  所作自在名为天

 三十三天及余天  恒将福力助王化

 诸天拥护如一子  以是得称天子名

 世间以王为根本  一切人民为所依

 犹如世间诸舍宅  柱为根本而成立

 王以正法化人民  如大梵王生万物

 王行非法无政理  如琰魔王灭世间

 王所容受姧邪人  象蹋华池等无异

 勿谓时逢浊恶世  当知善恶是王修

 如日天子照世间  国王化世亦如是

 日光夜分虽不照  能使有情得安乐

 王以非法化于世  一切人民无所依

 世间所有诸恐怖  依王福力不能生

 人民所成安隐乐  当知是王福所及

 世间所有胜妙华  依王福力而开敷

 世间所有妙园林  依王福力皆滋茂

 世间所有诸药草  依王福力差诸疾

 世间百谷及苗稼  依王福力皆成实

 世间人民受丰乐  依王福力常自然

 譬如长者有一子  智慧端严世无比

 父母恩爱如眼目  昼夜常生护念心

 国大圣王亦如是  爱念众生如一子

 养育耆年拯孤独  赏罚之心常不二

 如是仁王为圣主  群生敬仰等如来

 仁王化治国无灾  万姓恭勤常安隐

 国王无法化于世  疾疫流行灾有情

 如是一切人非人  罪福昭然无所覆

 善恶法中分七分  造者获五王得二

 园林田宅悉皆然  所税等分亦如是

 转轮圣王出现时  分作六分王得一

 时诸人民得五分  善恶业报亦皆然

 若有人王修正见  如法化世名天主

 以依天法化世间  毗沙门王常拥护

 及余三天罗刹众  皆当守护圣王宫

 圣王出世理国时  饶益众生成十德

 一名能照于国界  二名庄严于国土

 三名能与诸安乐  四名能伏诸怨敌

 五名能遮诸恐怖  六名修集诸圣贤

 七名诸法为根本  八名护持于世间

 九名能作造化功  十名国界人民主

 若王成就十胜德  梵王帝释及诸天

 夜叉罗刹鬼神王  隐身常来护国界

 龙王欢喜降甘雨  五谷成熟万姓安

 国中处处生珍宝  人马强力无怨敌

 如意宝珠现王前  境外诸王自宾伏

 若生不善于王国  一念起心成众恶

 是人命终堕地狱  受苦永劫无出期

 若有勤诚助国王  诸天护念增荣禄

 智光长者汝应知  一切人王业所感

 诸法无不因缘成  若无因缘无诸法

 说无生天及恶趣  如是之人不了因

 无因无果大邪见  不知罪福生妄计

 王今所受诸福乐  往昔曾持三净戒

 戒德熏修所招感  人天妙果获王身

 若人发起菩提心  愿力资成无上果

 坚持上品清净戒  起居自在为法王

 神通变化满十方  随缘普济诸群品

 中品受持菩萨戒  福得自在转轮王

 随心所作尽皆成  无量人天悉遵奉

 下上品持大鬼王  一切非人咸率伏

 受持戒品虽缺犯  由戒胜故得为王

 下中品持禽兽王  一切飞走皆归伏

 于清净戒有缺犯  由戒胜故得为王

 下下品持琰魔王  处地狱中常自在

 虽毁禁戒生恶道  由戒胜故得为王

 以是义故诸众生  应受菩萨清净戒

 善能护持无缺犯  随所生处作人王

 若有不受如来戒  终不能得野干身

 何况能感人天中  最胜快乐居王位

 是故王者非无因  戒业精勤成妙果

 国王自是人民主  慈恤如母养婴儿

 如是人王有大恩  抚育之心难可报更多

 

大乘本生心地观经卷第二 大唐罽宾国三藏般若奉 诏译 报恩品

 

秦州龙主 :那些YB搞党的,即是准堕地狱的种子

 

秦州龙主 :一个也不能同情的,恶业太重故

 

2013年1月14日星期一

固本清明元朝正


错因恶果颠倒行,

导致最终地狱回,

真悟修行莫略己,

一念之差悔恨多。

心正无如还原本,

正己善行返本元,

元为道首圆伦本,

伦正纲常法轮转。

劝君正己扶君主,

道本还元归回首,

大事化小小化无,

固本清明元朝正。

1/15/2013 10:20:21 AM

2013年1月9日星期三

中台日鬼神有了首次的大合作


在全亚洲以及全中国来讲,马来西亚扮演桠枝的角色,其根部依然是在亚洲与中国,绝对不是英美,绝对不能节外生枝,绝对不能吃里扒外,老天爷已令巫统变成非法的政权,星云大师袒护这非法的政权,又对天子不忠心,造其极大恶业,令世界走向毁灭

 

有两件事必须先知道和明白:一是邓丽君引了天子入了局,在中台之间掀起了波澜,唱了「何日君再来」疯靡一时,也在天子被困时,中台日鬼神首次大合作,为台湾攫取了第一笔最大的二千亿美元储备金,缔造了经济奇迹。二是天子扮演了角色,在「茅草行动」前第一个发言,挽救劫难,大马终免毁掉。

 

正因为中台日鬼神有了首次的大合作,有福要同享,大中国的统一是必要的,还为一点点钓鱼岛的问题争执些什么?

2013年1月5日星期六

2013年1月4日星期五

马来西亚加盟大中国



 

经历几番转折,随着阿都拉卸任,由纳吉接棒成为马来西亚的第六任首相,使拉曼预言得以应验。

纳吉满愿后,RAHMAN 预言的首相职位宣告结束。

马来西亚加盟大中国

大中国天子于1987年勇救大马兔遭国毁人亡之恶运,天子才是真正的马来西亚国主,巫统不合法当权。

 

江泽民虽姓江,不是真命天子,也不可代替大中国天子执行任务

 

2013年1月3日星期四

「民主」是「厥」,好也让它有个位置站立之


「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惟一,允厥中」--《大禹谟》


「民主」是「厥」,好也让它有个位置立之

o   

o    重量与重质兼顾之,是以允厥中,乃有包容性之善举。

厥有不足之意,在宽明无私的皇上眼里,量质兼容乃最厚道之胜事

2012年12月21日星期五

大中国宪法草案 (修订版)


大中国宪法草案 (修订版)

甲、总纲

1. 国名:大中国

2. 领土:一切加盟邦属省州区域城镇乡属地

3. 国制:君主立宪选贤与能制度

4. 大中国的主权属于全体一切加盟邦属省州区域城镇乡的人民

5. 大中国国旗为:五朵莲华齐盛开

6.大中国的人民各民族一律平等,各族人民都可以做大中国首相,不分种族

乙、人民之权利义务

1. 大中国的人民,无分男女老少、宗教、种族、阶级,贫富,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2. 大中国人民享有免费十二年最基本高中教育。

3. 大中国人民享有国家提供免费医药治疗服务。

4. 学而优则仕,大中国人民人人都有机会做官

5. 大中国人民享有诉讼的权力,惟须遵循法律条规来进行

6. 大中国人民有权分享国家经济成果,人民有权知道国家发展成绩,可向有关部门索取资料和数据

7. 大中国人民少年须参加国民服役,有患病及特殊情况(有条规规定不合者)可例外处理

8. 大中国人民有依法律纳税的义务

丙、君主的权力

1. 君主为大中国元首,终身制,享有免控权,对外代表大中国

2. 君主统帅海陆空三军

3. 君主有权任命和罢免三军司令官、首相、法院院长,法官及文武百官等职位

4. 君主依法委任文武百官,都是任材使能,民间团体有权推荐举之

5. 君主行使缔结条约,宣战、媾和之权

6. 君主依法宣布紧急法令、戒严,和适当之时宣布解严

7. 君主依法授与荣典,奖赏各界有功人士

8. 君主依法行使大赦、特赦、减刑及复权之权

9. 君主的继承人由君主自行内定,如果未有内定继承人(万一君主驾崩),须由国内各宗教界所有耆宿,长老们一致推选而任命之

丁、首相的职权

1. 首相掌管国家行政大权,各部门首长须向首相汇报一切运作的问题

2. 首相须向君主汇报一切问题,任何紧急之事须马上提出报告

3. 首相署设有正副职位,行使职权依法律而定之

4. 首相有权向君主推荐人选出任各部长职位,唯最后决定权在于君主,各部门职权依法律而定之

5. 首相每个星期须主持最少一次内阁会议,各部门首长必须强制出席会议,(有特别事故者例外)

6. 首相于会计年度开始三个月前,应将下年度预算案公开提出,此预算案须经君主御准即可施行。


戊、加盟国的权利

1. 保留各地酋长族长的地位。

2. 政治改革,地方议会由各地人民自由选举,中选议员成立地方政府。

3. 地方政府由省级或州级政府所监督。

4. 省级或州级政府的主管由中央政府所委任。

5. 省级或州级政府的主管有权成立省或州政府。

6. 地方政府有权推荐议员晋升为省级或州级政府官员。

7. 省级或州级政府有权推荐议员晋升为中央政府做部长等职位。

8. 所有省级或州级政府,以及地方政府的行政管理,税务的缴纳,官员的擢升与罢免,皆须依照有关法律条文去进行。

己、选举事项

1. 参加地方议会选举的候选人的资格,首要条件是必须老实、忠厚,无案底,名声好,睿智和孝顺。

2. 在底层预先过滤后,上升的越高,素质自动提高,如此制度最好。

3. 各地方议会议员选举前,每一地方由当地人民(社团联合会)先成立一个选举委员会,先监定候选人资格,才可竞选。此委员会将有一省级代表负责监督。

4. 候选人产生之后,由当地人民公投票决,选出十七位就够了,中选者成立当地地方政府。

5. 地方政府又选出一位议员进入省或州级组织政府。

6. 省或州级政府又选出一位议员进入中央(联邦)政府,成立参议院,开会制定法律和修改法律,以及决定各部门首长名单人选,提呈君主以作最后的裁决。

7. 这是无党干预的选举委员会,省级监督官每届选举必须调换人,不可在同一地区监选两次。

 

 

庚、司法权利

1. 君主委任最高法院大法官审理一切重要法律案件,有必要时成立皇家调查委员会进行调查和作出裁判。

2. 国家司法部门与检察院独立操作,不受内阁所管辖,司法部长与检察院院长由君主委任之。检察院须承担对贪腐案件的侦查及对公诉案件提起公诉。

3. 军警首长由君主委任之,军警人员须遵守有关军警法律条文。有特别的军警法庭审理一切军警罪案。

4. 民事诉讼及其他各部门的操作,专业领域皆有个别法律约束之。

 

 

★建议中的大中国就是:

东盟诸国+中国各省+台湾+日本+朝鲜+韩国+蒙古+其他=大中国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二日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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