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21日星期五

大中国宪法草案 (修订版)


大中国宪法草案 (修订版)

甲、总纲

1. 国名:大中国

2. 领土:一切加盟邦属省州区域城镇乡属地

3. 国制:君主立宪选贤与能制度

4. 大中国的主权属于全体一切加盟邦属省州区域城镇乡的人民

5. 大中国国旗为:五朵莲华齐盛开

6.大中国的人民各民族一律平等,各族人民都可以做大中国首相,不分种族

乙、人民之权利义务

1. 大中国的人民,无分男女老少、宗教、种族、阶级,贫富,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2. 大中国人民享有免费十二年最基本高中教育。

3. 大中国人民享有国家提供免费医药治疗服务。

4. 学而优则仕,大中国人民人人都有机会做官

5. 大中国人民享有诉讼的权力,惟须遵循法律条规来进行

6. 大中国人民有权分享国家经济成果,人民有权知道国家发展成绩,可向有关部门索取资料和数据

7. 大中国人民少年须参加国民服役,有患病及特殊情况(有条规规定不合者)可例外处理

8. 大中国人民有依法律纳税的义务

丙、君主的权力

1. 君主为大中国元首,终身制,享有免控权,对外代表大中国

2. 君主统帅海陆空三军

3. 君主有权任命和罢免三军司令官、首相、法院院长,法官及文武百官等职位

4. 君主依法委任文武百官,都是任材使能,民间团体有权推荐举之

5. 君主行使缔结条约,宣战、媾和之权

6. 君主依法宣布紧急法令、戒严,和适当之时宣布解严

7. 君主依法授与荣典,奖赏各界有功人士

8. 君主依法行使大赦、特赦、减刑及复权之权

9. 君主的继承人由君主自行内定,如果未有内定继承人(万一君主驾崩),须由国内各宗教界所有耆宿,长老们一致推选而任命之

丁、首相的职权

1. 首相掌管国家行政大权,各部门首长须向首相汇报一切运作的问题

2. 首相须向君主汇报一切问题,任何紧急之事须马上提出报告

3. 首相署设有正副职位,行使职权依法律而定之

4. 首相有权向君主推荐人选出任各部长职位,唯最后决定权在于君主,各部门职权依法律而定之

5. 首相每个星期须主持最少一次内阁会议,各部门首长必须强制出席会议,(有特别事故者例外)

6. 首相于会计年度开始三个月前,应将下年度预算案公开提出,此预算案须经君主御准即可施行。


戊、加盟国的权利

1. 保留各地酋长族长的地位。

2. 政治改革,地方议会由各地人民自由选举,中选议员成立地方政府。

3. 地方政府由省级或州级政府所监督。

4. 省级或州级政府的主管由中央政府所委任。

5. 省级或州级政府的主管有权成立省或州政府。

6. 地方政府有权推荐议员晋升为省级或州级政府官员。

7. 省级或州级政府有权推荐议员晋升为中央政府做部长等职位。

8. 所有省级或州级政府,以及地方政府的行政管理,税务的缴纳,官员的擢升与罢免,皆须依照有关法律条文去进行。

己、选举事项

1. 参加地方议会选举的候选人的资格,首要条件是必须老实、忠厚,无案底,名声好,睿智和孝顺。

2. 在底层预先过滤后,上升的越高,素质自动提高,如此制度最好。

3. 各地方议会议员选举前,每一地方由当地人民(社团联合会)先成立一个选举委员会,先监定候选人资格,才可竞选。此委员会将有一省级代表负责监督。

4. 候选人产生之后,由当地人民公投票决,选出十七位就够了,中选者成立当地地方政府。

5. 地方政府又选出一位议员进入省或州级组织政府。

6. 省或州级政府又选出一位议员进入中央(联邦)政府,成立参议院,开会制定法律和修改法律,以及决定各部门首长名单人选,提呈君主以作最后的裁决。

7. 这是无党干预的选举委员会,省级监督官每届选举必须调换人,不可在同一地区监选两次。

 

 

庚、司法权利

1. 君主委任最高法院大法官审理一切重要法律案件,有必要时成立皇家调查委员会进行调查和作出裁判。

2. 国家司法部门与检察院独立操作,不受内阁所管辖,司法部长与检察院院长由君主委任之。检察院须承担对贪腐案件的侦查及对公诉案件提起公诉。

3. 军警首长由君主委任之,军警人员须遵守有关军警法律条文。有特别的军警法庭审理一切军警罪案。

4. 民事诉讼及其他各部门的操作,专业领域皆有个别法律约束之。

 

 

★建议中的大中国就是:

东盟诸国+中国各省+台湾+日本+朝鲜+韩国+蒙古+其他=大中国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二日星期六

大中国宪法草案 (新)




大中国宪法草案

甲、总纲

1. 国名:大中国

2. 领土:一切加盟邦属省州区域城镇乡属地

3. 国制:君主立宪选贤与能制度

4. 大中国的主权属于全体一切加盟邦属省州区域城镇乡的人民

5. 大中国国旗为:五朵莲华齐盛开

6.大中国的人民各民族一律平等,各族人民都可以做大中国首相,不分种族

乙、人民之权利义务

1. 大中国的人民,无分男女老少、宗教、种族、阶级,贫富,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2. 大中国人民享有免费十二年最基本高中教育。

3. 大中国人民享有国家提供免费医药治疗服务。

4. 学而优则仕,大中国人民人人都有机会做官

5. 大中国人民享有诉讼的权力,惟须遵循法律条规来进行

6. 大中国人民有权分享国家经济成果,人民有权知道国家发展成绩,可向有关部门索取资料和数据

7. 大中国人民少年须参加国民服役,有患病及特殊情况(有条规规定不合者)可例外处理

8. 大中国人民有依法律纳税的义务

丙、君主的权力

1. 君主为大中国元首,终身制,享有免控权,对外代表大中国

2. 君主统帅海陆空三军

3. 君主有权任命和罢免三军司令官、首相、法院院长,法官及文武百官等职位

4. 君主依法委任文武百官,都是任材使能,民间团体有权推荐举之

5. 君主行使缔结条约,宣战、媾和之权

6. 君主依法宣布紧急法令、戒严,和适当之时宣布解严

7. 君主依法授与荣典,奖赏各界有功人士

8. 君主依法行使大赦、特赦、减刑及复权之权

9. 君主的继承人由君主自行内定,如果未有内定继承人(万一君主驾崩),须由国内各宗教界所有耆宿,长老们一致推选而任命之

丁、首相的职权

1. 首相掌管国家行政大权,各部门首长须向首相汇报一切运作的问题

2. 首相须向君主汇报一切问题,任何紧急之事须马上提出报告

3. 首相署设有正副职位,行使职权依法律而定之

4. 首相有权向君主推荐人选出任各部长职位,唯最后决定权在于君主,各部门职权依法律而定之

5. 首相每个星期须主持最少一次内阁会议,各部门首长必须强制出席会议,(有特别事故者例外)

6. 首相于会计年度开始三个月前,应将下年度预算案公开提出,此预算案须经君主御准即可施行。


戊、加盟国的权利

1. 保留各地酋长族长的地位。

2. 政治改革,地方议会由各地人民自由选举,中选议员成立地方政府。


3. 地方政府由省级或州级政府所监督。

4. 省级或州级政府的主管由中央政府所委任。

5. 省级或州级政府的主管有权成立省或州政府。

6. 地方政府有权推荐议员晋升为省级或州级政府官员。

7. 省级或州级政府有权推荐议员晋升为中央政府做部长等职位。

8. 所有省级或州级政府,以及地方政府的行政管理,税务的缴纳,官员的擢升与罢免,皆须依照有关法律条文去进行。

己、选举事项

1.  参加地方议会选举的候选人的资格,首要条件是必须老实、忠厚,无案底,名声好,睿智和孝顺。

2.  在底层预先过滤后,上升的越高,素质自动提高,如此制度最好。

3.  各地方议会议员选举前,每一地方由当地人民(社团联合会)先成立一个选举委员会,先监定候选人资格,才可竞选。此委员会将有一省级代表负责监督。

4.  候选人产生之后,由当地人民公投票决,选出十七位就够了,中选者成立当地地方政府。

5.  地方政府又选出一位议员进入省或州级组织政府。

6.  省或州级政府又选出一位议员进入中央(联邦)政府,开会决定各部门首长名单,提呈君主作最后裁决。

7.  这是无党干预的选举委员会,省级监督官每届选举必须调换人,不可在同一地区监选两次。

 

 

★建议中的大中国就是:

东盟诸国+中国各省+台湾+日本+朝鲜+韩国+蒙古+其他=大中国

 

2012年12月7日星期五

这才是真正的民主

大中国境内,地方议会选举,当选议员合组地方政府。各地方议区由当地人民成立选举委员会,遴选合格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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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州龙主 地方议会推选一位议员进入州或省议会成立州或省政府。州或省议会又推选一位议员进入中央(联邦)议会,这议会有权通过大会制定法律,也选出议员出任各部门首长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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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州龙主 不允许党的存在,议员的素质是首先要考量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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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州龙主 这选举委员会委员最好由当地民间组织社团等联合公选委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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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州龙主 有了候选人之后,还要公投来决定中选。通常选出十七位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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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州龙主 五年一次选举也好,选民廿一岁起可选举,住在当地者有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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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州龙主 这才是真正的民主,能爬上最高职位,不是猛龙不过江的

2012年12月3日星期一

大中国的教育改革与使命


大中国的教育改革与使命

1.        保留各民族母语教育的自由发展,政府给予适当的资助。

2.        重视宗教教育、社会教育、家庭教育以及学校教育在各方面所扮演的角色,提高其效率与水准。

3.        重视因果教育,学童能在四种教育中得到灌输因果知识。

4.        鼓励儿童读经,《弟子规》、《素书》等都是很好的教材。不同宗教者,可自选用个别的教材。常办各省各地区儿童诵经比赛,参加者皆得奖赏。

5.        政府不吝教育学生一切有关卫生、保健与预防疾病方面的知识。人民懂得保健,医院与医药方面的开支就会相应减少。

6.        提高学童在防范危险与灾难方面的一切安全知识,教育部将在此方面提高其水准。

7.        教育部将训练出更多的激励老师,时常为各阶层领袖提供激励、为家长提供激励、为学校教师提供激励,也为不同程度的学生提供激励。其宗旨是:㈠改良社会风气。㈡责任感的推广,无我的奉献,各尽义务的回报价值与意义。㈢贯彻知恩感恩和报恩的思想,落实尽忠报国,尊师重道,孝亲敬老之道。㈣大爱与同体的思想,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以及公德心的培养。㈤开悟和有意义的人生,积极的思想与圆理的运用。

8.        向宣化上人取经,办神圣的教育,依照他的方针去做,准不差也!

大中国宪法草案


大中国宪法草案


甲、总纲

1. 国名:大中国

2. 领土:一切加盟邦属省州区域城镇乡属地

3. 国制:君主立宪选贤与能制度

4. 大中国的主权属于全体一切加盟邦属省州区域城镇乡的人民

5. 大中国国旗为:五朵莲华齐盛开

6.大中国的人民各民族一律平等,各族人民都可以做大中国首相,不分种族

乙、人民之权利义务

1. 大中国的人民,无分男女老少、宗教、种族、阶级,贫富,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2. 大中国人民享有免费十二年最基本高中教育。

3. 大中国人民享有国家提供免费医药治疗服务。

4. 学而优则仕,大中国人民人人都有机会做官

5. 大中国人民享有诉讼的权力,惟须遵循法律条规来进行

6. 大中国人民有权分享国家经济成果,人民有权知道国家发展成绩,可向有关部门索取资料和数据

7. 大中国人民少年须参加国民服役,有患病及特殊情况(有条规规定不合者)可例外处理

8. 大中国人民有依法律纳税的义务



丙、君主的权力

1. 君主为大中国元首,终身制,享有免控权,对外代表大中国

2. 君主统帅海陆空三军

3. 君主有权任命和罢免三军司令官、首相、法院院长,法官及文武百官等职位

4. 君主依法委任文武百官,都是任材使能,民间团体有权推荐举之

5. 君主行使缔结条约,宣战、媾和之权

6. 君主依法宣布紧急法令、戒严,和适当之时宣布解严

7. 君主依法授与荣典,奖赏各界有功人士

8. 君主依法行使大赦、特赦、减刑及复权之权

9. 君主的继承人由君主自行内定,如果未有内定继承人(万一君主驾崩),须由国内各宗教界所有耆宿,长老们一致推选而任命之

丁、首相的职权

1. 首相掌管国家行政大权,各部门首长须向首相汇报一切运作的问题

2. 首相须向君主汇报一切问题,任何紧急之事须马上提出报告

3. 首相署设有正副职位,行使职权依法律而定之

4. 首相有权向君主推荐人选出任各部长职位,唯最后决定权在于君主,各部门职权依法律而定之

5. 首相每个星期须主持最少一次内阁会议,各部门首长必须强制出席会议,(有特别事故者例外)

6. 首相于会计年度开始三个月前,应将下年度预算案公开提出,此预算案须经君主御准即可施
行。

 

 

戊、加盟国的权利

 

1.         保留各地酋长族长的地位。

 

2.         政治改革,地方议会由各地人民自由选举,中选议员成立地方政府。

 

 

3.         地方政府由省级或州级政府所监督。

 

4.         省级或州级政府的主管由中央政府所委任。

 

5.         省级或州级政府的主管有权成立省或州政府。

 

6.         地方政府有权推荐议员晋升为省级或州级政府官员。

 

7.         省级或州级政府有权推荐议员晋升为中央政府做部长等职位。

 

8.         所有省级或州级政府,以及地方政府的行政管理,税务的缴纳,官员的擢升与任免,皆须依照有关法律条文去进行。

 

2012年12月2日星期日

2012年11月30日星期五

宪法的定义


 

宪者,先也,限也。法者,方法也,筏也。

一个国家制定的宪法,首先要有公平公正和公开的条件作为基础。制定宪法的目的是要一国人民来遵守,维护国家的和平与稳定,也是为预防腐败而制定的法律条文。

总的来说,宪法是用来限制人民造恶业,防止国家走向灭亡的法律条文。

宪法当然也非一党所拥有,更非一族所拥有。如果为了提高更好更完善的素质,也不是不可以修改的,但是绝对不是用武力摧毁国家后而更换它。

现代人不知宪法定义何在,以为宪法就是某种主义所创立的制度,其实都不是,公平公正对待人民才是宪法的先决条件。

法律其实是用来对治伪君子的,真正的君子很老实,不造恶,不违反道德而触犯法律。

所以君子才有资格制定宪法和改善法律。

选贤与能就是选君子,重用君子。天下为公和大公无私就是公平公正,而且绝对是公开的。

2012年11月9日星期五

pantun


kalau tak hidupkan umno,

kita semua ini haram,

kalau tak timbangkan jasa raja sino,

kita semua tak bolih hidup tenteram.

2012年11月8日星期四

2012年11月6日星期二

2012年11月5日星期一

2012年10月22日星期一

大中国国歌


东不躲来西不藏,

万般和顺又吉祥,

人民安乐多欢喜,

更无疫病与天灾。

和谐合并大中国,

世称第一要修德,

行为世范做人师,

为善最先相济乐。

要做好来父母官,

公事公办须尽责,

为民服务任怨劳,

办起事来有道德。

有道强国须强民,

人民健康先照顾,

建国更须教育民,

良好公民是国宝。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二日星期一下午842

2012年10月21日星期日

「谁在统治着中国?白天是邓小平,晚上是邓丽君」

星公上人不理解当年中台交手已经到了最极顶点,也就是「谁在统治着中国?白天是邓小平,晚上是邓丽君」的时候,这不是小问题,老天在问:「何日君再来?」就是问什么时候这皇帝再回来?邓丽君在1981年早知道她是明太祖的马皇后转世,她有没有对台湾政府讲不知道,只要把再世明太祖带回来代替邓小平的位置就是了
 
 天子是不是天子,此事已经发生过,鬼神也发挥了力量,这件大事不可轻视,没有天子和中台鬼神的统一,中台之间没有和谐的开放和三通等事发生,这也是和平的基础。正因如此,华侨有难,如「茅草行动」前之事,也要天子出手相救

2012年10月17日星期三

2012年9月23日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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